陳歆耕自己并沒有仔細讀過譚著,他委托編輯仔細閱讀刊于作協(xié)網(wǎng)上的電子版,并與作者進行過郵件溝通,希望其表明文責自負。得到確認后,文章刊出,文末注明文責自負。
狂砍:譚著33萬字有23萬非原創(chuàng)
柯棣祖:統(tǒng)計抄襲程度驚出一身冷汗
柯文近四千字,附有一張統(tǒng)計表。文章以尋找譚著開始,柯棣祖說自己跑遍各大圖書館,未覓其影,最后從譚著出版方購得此書,且從出版社了解到,此書為自費印刷,印數(shù)不多,由作者自產(chǎn)自銷。
得書之后,柯棣祖對書上所印作者簡介進行核實,發(fā)現(xiàn)簡介中說譚旭東為“中國作家協(xié)會兒童文學委員會委員”、“主持和參與多項國家級、省部級人文社科研究項目”,這兩處涉嫌造假。
至于譚著內(nèi)容,柯棣祖寫道:“真是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,而且被嚇得心驚肉跳。”據(jù)柯棣祖統(tǒng)計,譚著33萬字之中竟有70%也即23萬字是抄來的,他用統(tǒng)計表,把譚著中存在抄的書頁,以及抄的程度,予以注明。
柯棣祖對譚著的寫作手法也進行了分析,認為譚著主要是通過拼湊他人的文字、觀點、材料,主要手段是:張三怎么說,李四又怎么說,王五認為,趙六指出,然后作一概括,或抄完了事,所抄對象主要是國外學者,并指出這是抄襲者的慣用伎倆。
如此專著焉能體現(xiàn)其“專”?原創(chuàng)性何在?學理性何在?學術規(guī)范何在?自我勞動又何在?成串問號之后,柯棣祖認為譚著質(zhì)量之差,枉獲魯獎,“我們實在欲哭無淚——為被用魯迅先生名字冠名的魯迅文學獎傷心”。
2010年譚旭東獲得魯獎,《文學報》對此有過采訪報道。主編陳歆耕表示,彼時普遍認為魯獎作品,理所當然是達到一定標準的作品,所以對其質(zhì)量并無懷疑,以常規(guī)操作,邀請譚旭東談創(chuàng)作過程及體會?,F(xiàn)在刊出的柯文,是批評報道。從文學評論的角度而言,對于同一個作品,在不同的時段內(nèi)產(chǎn)生不同的評價,屬正常評論。
陳歆耕強調(diào),柯文的立場,不是《文學報》的立場,《文學報》只是為批評者提供言說平臺,“只要是學術層面的討論,都可以攤開來說”。
反擊:導師專家責編評委,四道防護
譚旭東:最后認定我抄襲,我也不怕
《童年再現(xiàn)與兒童文學重構》真的是自費出版,自產(chǎn)自銷的嗎?
黑龍江少兒出版社副社長張立新(微博),當時是此書的責編,他表示,柯文對譚著出版判斷有誤,此書是正規(guī)出版,因為是學術專著,故而印數(shù)較少。當時出版社討論認為譚著極具價值,還將此書當做“向改革開放三十周年獻禮”之作,書上也印有“獻禮”相關信息。為滿足有些地方的圖書館館配,最近此書又加印了四千多冊。
當年,譚著正是由黑龍江少兒出版社送報魯迅文學獎。獲獎后,作者譚旭東在每一篇感謝文章中,都向出版社和責編張立新致謝。
譚旭東在接受本報記者的采訪中,承認自己的身份簡介有所不實,自己以后不會再這樣描述自己,“但出書時介紹作者,為了顯示其分量,不都有類似的做法嗎?就當是我虛榮心強吧,我接受批評”。
至于抄襲拼湊,譚旭東再三予以否認,他告訴記者,此書為博士論文基礎上形成的書,于2009年上半年交給黑龍江少兒社出版,“我承認,我串聯(lián)了他人的觀點,但我都有指明觀點的主人為何人,要說我抄襲,我認為這是誣陷,我書中每一處引文,都有注明來自何處。”
記者在中國作協(xié)網(wǎng)上找到了譚著的電子版,確實如柯文所言,譚著中“他說,他認為,他還認為”極多,也如譚旭東所言,書中基本指明了觀點出處。
至于柯文所質(zhì)疑的專著之原創(chuàng)性,譚旭東說看看魯獎獲獎評語即知,“我把兒童文學置于時代背景和文化走勢中,來考察、判斷、研究、解讀,這是前所未有的。如果我的作品真如柯棣祖所指出的那么粗制濫造,魯獎文學理論的評委們難道會看不出嗎?”